关于2008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〉的决定》,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,2008年五一节放假做如下安排:
2008年5月1日—2008年5月3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,5月3日为公休日,5月4日星期天调至5月2日休息,5月4日正常上班。